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和考點申報工作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1/9/26 來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關于做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和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鄂綜考〔2011〕20號

各有關單位:

      2011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以下簡稱CET)將于12月17日進行,上午考四級,下午考六級。為確保湖北考區(qū)CET考試報名和考點申報工作規(guī)范、順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要求

      1.報名時間由各考點自行確定。各考點在認真組織考生報名的同時,要注意做好報名信息核對及數(shù)據(jù)匯總工作。報名信息資料包括:考點報考數(shù)據(jù)匯總表、報考數(shù)據(jù)(不含照片,光盤上注明考點代碼)、考點登記表(見附件1),報考科目、報考人數(shù)、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報名信息資料及電子版數(shù)據(jù)上報時間為10月18日。

      2. 報名時考點應指導考生按規(guī)定和要求填涂報名信息,本著誰報名、誰核對、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督促考生對自己的報名信息核對并簽字確認。考生信息核對單及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必須保存半年以上。

      3.為確保CET報考信息資料及數(shù)據(jù)的真實、準確,對上報的信息資料及電子版數(shù)據(jù),各考點要認真復查,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報考信息及數(shù)據(jù)上報時間為11月11日(包含編排結束中導出的數(shù)據(jù)和照片數(shù)據(jù),刻錄光盤上注明考點代碼)。兩次報送的各級別報名人數(shù)必須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信息不予接收,沒有照片信息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4. 考點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廣泛宣傳,嚴格按照CET考試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好報名工作,要及時為考生提供《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考生須知》(見附件4)。

      5.考點必須嚴格審查報名資格,細化工作程序。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由教務部門負責審查報考資格;成教或自考助學班在校生的報考資格,教務部門必須與負責學籍管理的校級成教或自考部門簽訂資格審查和考試管理責任書。同時,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自考助學班學生,應安排專人到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對其學籍進行審核(蓋章),并填寫《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湖北考區(qū))全日制自考助學班集體報考申報表》(見附件5),方可報名。其審核的學籍證明資料(一式兩份)一份由學校教務部門留存,一份交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備查。

      6.未設置考點的院校,經(jīng)與鄰近考點院校協(xié)商達成同意借考的意向后,由學校教務部門負責人(持介紹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書面申請(見附件6),經(jīng)審核、同意后,并將批復件提交協(xié)商考點院校備案。未設置考點的院校由教務部門負責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集中報名,考試期間,必須安排專人帶隊,配合考點院校做好本校考生的管理、協(xié)調(diào)及服務工作。報考數(shù)據(jù)與招生名冊(復印件)一式兩份(蓋章),一份提交協(xié)商考點院校,一份報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

      7.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有關規(guī)定,CET考試不接受外省考生報名及考試,嚴禁接收社會考生報考,堅決杜絕非報名點集體報名,嚴禁設置校外考點,嚴禁提高收費標準。對違反規(guī)定擅自接受外省或社會培訓機構考生報名的考點和負責人,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凡在2010年下半年或2011年上半年CET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和雷同答卷的考生,依據(jù)國家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除取消考試成績之外,一年內(nèi)不允許參加CET考試。

      二、考點的申報與審批

      (一)申報條件

      1.具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教育行政機構簽發(fā)的辦學許可證。

      2.具有符合《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guī)定》(教考試[2004]2號)要求的試卷保密室。

      3.須成立CET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該項考試的各項工作。主考由分管教務部門的校領導擔任;副主考由教務處和外語院系(部、教研室)負責人擔任??荚嚻陂g,相應成立若干工作組,以確保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的秩序與安全。

      4.具有符合CET聽力考試要求的播音設備。

      5.嚴格執(zhí)行CET考試有關考務管理規(guī)定,規(guī)范組織報名考試。

      6.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7.具有安全、安靜、通風、采光條件好的考場,并按要求設置桌椅,配備監(jiān)考員。

      8.具有防范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硬件設施及設備。

      (二)申報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辦學資質(zhì)材料(復印件)。

      3.填寫《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申請表》(見附件7)、《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試卷保密室設置情況填報表》(見附件8)。

      4.試卷保密室使用許可證(復印件)。

      5.提供相應的文件,內(nèi)容包括:嚴格按照統(tǒng)一的標準收費;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嚴格按照CET的考務規(guī)定組織考試;嚴肅整治校園及周邊買賣答案的小廣告等行為;出臺對考試作弊和違紀行為的處罰辦法等。

      (三)申報時間及審批方式

      1.具備申報條件的高等學??梢陨陥笮驴键c。申報時間為9月23日-9月30日。

      2.省教育考試院綜考辦將按要求審核材料,實地考察了解情況,形成書面考察報告,報批。

      3.省教育考試院文件批復。

          附件1.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湖北考區(qū))考點登記表

                2.2011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人數(shù)及試卷統(tǒng)計表

                3.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4.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考生報名須知

                5.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湖北考區(qū))全日制自考助學班集體報考申報表

                6.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未設置考點高校報考申請表

                7.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點申請表

                8.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試卷保密室設置情況填報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打印本頁 導出pdf 關閉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