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論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重點

發(fā)布日期:2014/3/12 來源: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人民日報》

為改革構筑司法保障和治理根基

—— 五論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重點

      一論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重點

      二論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重點

      三論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重點

      四論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的重點

      公正司法,才能為社會公平正義筑牢根基;完善治理,才能為實現(xiàn)人民權益提供保障。“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的講話,深刻闡述了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目標路徑,對推進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增進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的航船行進到今天,中國站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民也有了更高的發(fā)展訴求。一方面,物質(zhì)生活逐漸豐盈,人們的權利意識水漲船高,公平正義已經(jīng)成為社會公共必需品。另一方面,經(jīng)濟發(fā)展起來以后,社會領域的利益糾葛、無序競爭、行為失范等問題日益凸顯。面對社會矛盾和利益沖突,如何確立法治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怎樣建立通暢有序的矛盾調(diào)處和權益保障機制?正是從這些時代考題中,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凸顯。

      這些年來,征地拆遷、越級上訪等社會問題一再說明,只有在法律框架下處理好維權和維穩(wěn)的關系,才能實現(xiàn)良性互動、保障群眾權益。一系列案件表明,如果不嚴格執(zhí)法,司法公信力難以建立,還會消解人民群眾的法治信仰。因此,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就要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做到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使司法機關真正成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到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從而涵養(yǎng)遵法守法的深厚土壤。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還需要社會體制改革的同步推進。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xiàn)的是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chuàng)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能安定有序。今天,隨著社會流動的不斷提速、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社會治理方式也應該實現(xiàn)從單一主體到多元參與的轉變。實現(xiàn)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diào)節(jié)、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就能激發(fā)蘊藏于群眾的治理能量;激發(fā)社會組織活力,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fā)揮作用,做政府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就能釋放社會活力、提高治理效率。

      “公與平者,即國之基址也。”用公正司法筑牢法律邊界,用社會善治凝聚攻堅合力,全面深化改革就一定能與公平正義相互促進、比翼齊飛,在劈波斬浪中實現(xiàn)我們的預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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