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6/12/30 來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
招收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6﹞48號

各市(州、林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有關高校:

      根據(jù)教學廳[2015]1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統(tǒng)一測試(以下簡稱“高測”)的各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高測”的考生應符合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者近三年內(nèi)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參加“高測”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高測”的考生必須提供所屬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同等學力證明并加蓋公章。未經(jīng)同等學力資格認定的考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審查程序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對本轄區(qū)內(nèi)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符合“高測”報考條件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2017年“高測”具備報名資格的比賽范圍經(jīng)由相關部門認定,現(xiàn)予公布,請各地在此范圍內(nèi)予以審定(見附件1)。

      具體報名及審核流程:

      (一)考生網(wǎng)上報名:準備參加“高測”的考生應于2017年1月5日至6日網(wǎng)上填報報名信息,考生填報信息成功后將會在系統(tǒng)頁面生成《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考生需將該表格下載并打印3份,到所在畢業(yè)學校(往屆生在報考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責資格審查??忌鷳?017年1月9日、10日將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和比賽所有材料(獲獎證書、競賽秩序冊及成績冊)的原件和復印件,連同《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送至學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

      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核查考生所交的相關材料,并根據(jù)考務平臺“高測”審核頁面所提供的“湖北省高水平運動隊測試資格審查查詢系統(tǒng)”進行資格初審,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數(shù)據(jù)通過考務平臺向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提交,并在《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h(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于2017年1月11日將審核合格的相關材料通過考務平臺上報至市州教育考試機構。

      (三)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復審。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應于2017年1月11日、12日對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上報的相關材料根據(jù)考務平臺“高測”審核頁面所提供的“湖北省高水平運動隊測試資格審查查詢系統(tǒng)”進行復審,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數(shù)據(jù)通過考務平臺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并在《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留存一份。

      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將復審后的考生相關資料(含《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2份)返還至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將考生相關資料返還至考生,《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留存一份。

      (四)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省教育考試院將于2017年1月中下旬把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上報的“高測”考生的相關信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參加高校單獨考試選拔的、獲得一級運動員等級(含)以上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湖北省戶籍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可不參加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高測”,只須持運動會比賽成績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等原始證件和所在單位(學校)介紹信、湖北省普通高考報名登記表參加高等院校單獨組織的報名和考試。

      三、測試安排

      (一)測試項目及細則。2017年“高測”項目為: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健美操、游泳、田徑,每位考生限報一項。各項目測試細則詳見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

      (二)領證時間、地點及流程。符合條件并報名成功的考生,憑《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于2017年3月24日9:00-16:00親自到省教育考試院沙湖考試基地3號樓(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友誼大道學院路12號)繳納考試費用,領取準考證,并進行考生虹膜信息采集。

      根據(jù)省教育廳鄂教體藝〔2011〕3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在繳納考試費用后領取準考證及號碼布,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測試時間為:2017年3月25-26日,各項目具體測試時間、地點于3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上公布。

      (四)成績公布及查詢。省教育考試院在“高測”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nèi),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公布“高測”成績,供考生查詢。

      四、有關要求

      (一)明確職責,加強宣傳,認真做好報名工作。2017年“高測”資格審查由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初審,市州教育考試機構負責復審,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示信息、組織實施測試和對舉報進行核實查處。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認真做好“高測”的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本轄區(qū)“高測”考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務必嚴格按照附件1中列舉的比賽項目范圍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條件不符的一律不予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補報名。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加強報考資格審核,嚴格依據(jù)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http://jsdj.sport.gov.cn/)核實考生運動技術等級,并對網(wǎng)上核實結果進行截圖保存。

      (二)認真履責,嚴格資格審查。各級教育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各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中學、當?shù)亟逃荚嚈C構集中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或郵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nèi)容為:報名號、姓名、性別、畢業(yè)學校、參加比賽項目成績及名次、運動員等級等。

      (三)強化管理,明確分工。省教育考試院將成立“高測”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管理“高測”工作,并根據(jù)測試項目分別設立“高測”測試點。各測試點成立測試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主考和副主考,負責本測試點各項目測試的實施與管理;測試點實行主考負責制和項目裁判長負責制。我省在“高測”工作中將建立和完善多部門參與、分工負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確保公平、公正。

      (四)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信息公開。在鄂各高校2017年招收“高測”的項目和自行組織選拔測試的項目將由教育部和各高校予以公布,請考生關注教育部和各高校網(wǎng)站。

      (五)加大科技辦考力度。2017年我省繼續(xù)在田徑、籃球等測試項目中使用電子測量設備,測試結束當場張貼公布考生成績。其余測試項目也將部分使用電子設備,現(xiàn)場公布測試成績,并當場由裁判員、記分員及考生簽字確認。

      2017年我省首次在“高測”工作中增加虹膜信息采集和在測試中運用虹膜比對技術對考生進行檢測,防止考生代考。同時繼續(xù)對“高測”各項目測試過程進行現(xiàn)場錄像,通過高科技手段防范打擊代考等作弊行為。

      (六)嚴肅考風考紀。新修訂的《刑法》和《教育法》,都明確了考試作弊、組織幫助考試作弊等行為是違法行為,要受到相關法律的處罰。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高測”資格或被高校錄取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當年“高測”報考或錄取資格;在“高測”過程中違紀作弊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刑法》和《教育法》進行處理,其違紀違規(guī)事實將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七)在“高測”舉行之前,如遇教育部有關政策調(diào)整并與本文件相沖突,以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準。

      附件:

      1. 2017年湖北省“高測”具備報名資格的比賽范圍

      2.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登記表

      3. 2017年湖北省“高測”項目代碼表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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