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發(fā)布

發(fā)布日期:2019/4/24 來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

      4月23日,省人民政府發(fā)布《湖北省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全面推進部署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工作。作為全國第三批實施改革的8個省市之一,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參與新高考。

      考試招生制度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綜合改革是教育領域的重點改革。根據(j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經(jīng)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研究同意,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有序推進?!秾嵤┓桨浮芬渣h的教育方針和教育規(guī)律為根本遵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教育部相關政策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明確了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內容。目標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jù)、一參考”。內容包括五個部分,即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深化普通高等學??荚囌猩母铩⑼七M高職高專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及保證措施。

      自2021年起,高考考試科目設置為“3+1+2”組合方式,即由全國統(tǒng)一高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1門首選科目+2門再選科目)組成,滿分為750分。其中,“3”為全國統(tǒng)一高考科目語文、數(shù)學、外語3門,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滿分為100分;“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均為100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依據(jù)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實行“院校專業(yè)組”平行志愿分類投檔錄?。话凑瘴锢砗蜌v史分類編制計劃、分類劃定分數(shù)線、分類投檔錄??;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實行同一批次錄取。

      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將加強組織領導,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條件保障,搭建區(qū)域資源共享平臺,改善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各級各職能部門和各級各學校將密切配合,推動高考綜合改革在我省平穩(wěn)有序實施。(沈教)

      相關文件: 《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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